上海医保卡的病历本,可以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地址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
附近的公交车有:1048路、1049路、1118路、624路、640路、715路、785路、988路。
联系电话:业务咨询及投诉962218,86-21-23111111。
1、办理《就医记录册》需要的材料: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卡。
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和新申领除外)。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办理《就医记录册》时间及收费标准:每周的周一至周五,每天的8:30-16:30,申领《就医记录册》的业务是当场办结的,也不需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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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上海医保2019年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1、筹资标准: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为633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为33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为1600元。
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为370元。
2、个人缴费标准: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为390元;60—69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为555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为74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从每人每年为130元。
参考资料来源:/www.shyb.gov.cn/fwzn/05/201507/t20150724_1213359.shtml"target="_blank"title="上海医保-就医记录册办理与使用">上海医保-就医记录册办理与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www.shyb.gov.cn/ybzc/zcfg/201811/t20181123_1292149.shtml"target="_blank"title="上海医保-政策法规">上海医保-政策法规
上海医保卡的病历本,可以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地址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
附近的公交车有:1048路、1049路、1118路、624路、640路、715路、785路、988路。
联系电话:业务咨询及投诉962218,86-21-23111111。
1、办理《就医记录册》需要的材料: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卡。
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和新申领除外)。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办理《就医记录册》时间及收费标准:每周的周一至周五,每天的8:30-16:30,申领《就医记录册》的业务是当场办结的,也不需要收费。
扩展资料
上海医保2019年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1、筹资标准: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为633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为33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为1600元。
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为370元。
2、个人缴费标准: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为390元;60—69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为555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为74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从每人每年为130元。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医保-就医记录册办理与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医保-政策法规
病历本是在医院领取,向医院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就可以了。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街道社区服务点的医保柜台、区县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都可以。带到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首次领取的不收费。遗失补办的收1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