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产检及生产费用医保不报销,生育保险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孕期产检及生产费用由生育保险报销,医保不报销。
2.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⑴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⑵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生育保险-百度百科
生育险是社保,也就是五险中的一险,主要是针对女性的保障。那么可以报销孕期及生产所产生的费用吗?话不多说,到底能还是不能,我们来看视频吧!
看完视频,相信你心中一定有了答案!
不仅可以报销生育的相关费用,而且还能领取生育津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这也是为什么,深蓝君一直跟大家强调,不管是谁,社保一定要交,在关键时刻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除了生育险,还有哪些保险可以保障孕产风险呢?
如果担心孕产风险、想要报销生育费用,可以考虑以下 3 类保险:
生育保险:国家基础福利,主要报销常规的产检分娩等费用,还可以领取一定的津贴补助。
孕中险:怀孕了还能投的商业险,主要应对妊娠并发症、新生儿重症等情况。价格不贵,但保障也一般。
高端医疗险:主要为富人设计,可享受高端私立医院的 VIP 服务,覆盖孕产全程。不仅保费较贵,且需在怀孕前 12 个月投保。
除此之外,有些公司买的团体险 ,也会附带生育保障。如果你的公司这么的优秀,建议你可以去咨询一下负责人,公司团体险关于生育保障方面的具体规定,看看有哪些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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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不报,社保中的生育险是专为此类情况设置的。如果工作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且缴纳的时间连续达到一年,就可以享受了。含产检费,生产费(剖宫产与正常产额度不同)。另外女员工享受三个月的工资津贴。
孕期产检及生产费用医保不报销,生育保险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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