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的食堂对制售凉菜的要求是不得制作供应凉菜。对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做出详细规定。要求学校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凉菜、生食海产品和现榨饮料等高安全风险食品。
食堂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使用发芽土豆、野生菌、鲜黄花、霉变红薯。
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肉制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不得出售落地、不洁食品,四季豆、豆浆必须烧熟、煮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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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方面,办法明确,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对于学生规模较大、就餐学生多、不具备自营能力的学校食堂。
可在区教委指导下,通过公开竞争择优方式委托有实力、声誉好的社会餐饮企业,实行不带资、控制总利润的托管服务,学校食堂实行“零租赁”,并报区教委备案。
学校还应成立由学校领导和学生、教师、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和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质量、价格、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陪餐制度,做到同标准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发布:不得制作供应凉菜
首先就是要干净卫生,然后味道要受学生们喜欢,如果是餐厅管吃价格就无所谓,如果需要每个人付费,价格不要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