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羁押,而在社会进行改造的一种刑法的制度。那么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缓刑的情况一般是这样的:处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影响;犯罪人不属于累犯;犯罪人不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人犯罪时不满18岁,正在怀孕或已满75周岁的。对能判处缓刑的这种情况。法律规定,其刑期应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那么我们经常提到的一个比如判三缓五,那么实际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给予五年的考察期。那么从这一个描述上来,那么缓刑实际上判处的刑期最长就是三年,而考验的期间最多是五年。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的考察期一般为一年到五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