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单位可以发放家属慰问金吗

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单位可以发放家属慰问金吗
2025-03-24 1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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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慰问金并非国家规定支付项目,而是单位或者政府机关自行支出的项目,所以是否存在慰问金应该根据所在单位如何规定的来判定,并不是一定存在的。而离退休职工死亡,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享受丧葬费的。

慰问金通常出现的情况
(1)困难(员)职工或有重大贡献的人由上级派送的奖金。
(2)也指企业年终根据功劳给予额外奖赏。
(3)特定弱势群体(离退职工或贡献较特殊)发放钱财给予表示。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回答2:

退休职工死亡后应当享受的待遇有: 1.发给本企业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 2.有符合条件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抚恤金; (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计算,发证,按月发放); 3.发本人生前10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