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累犯。缓刑考验满后再犯罪的,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的,因为缓刑犯并没有执行过有期徒刑,不是累犯。
另外,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收押,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78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