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满后不再执行属于累犯吗

2025-03-22 19: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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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属于累犯。缓刑考验满后再犯罪的,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的,因为缓刑犯并没有执行过有期徒刑,不是累犯。

另外,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收押,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78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