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人变更的类型: 增加、减少、变更共有人三种
二,增加共有人的情况
原产权人要将他的份额一部分转让给新的共有人,增加新的共有人,要按买卖或赠与的形式原共有人视为卖方或赠方,新的共有人视为买方或受赠方,办理变更登记,交相关税费。(受赠方是未成年子女的不交契税)
三,减少共有人的情况
视为减少的共有人将他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的共有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按买卖或赠与交税费。
四,变更共有人的情况
视为减掉的共有人将其份额转让给新变更的共有人,按买卖或赠与交税费。 变更共有人在登记时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变更的协议。
五,特殊的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要增加另一方名子的,视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妻更名,视为原产权人将其份额的50%转让给其配偶,并且要交税。
2,按歇期间的房子不能随意变更共有人,涉及到银行贷款方的风险,要经开发商,银行同意。
3,签完买房合同在办理房产证前增加共有人的,要与开发商协商在原买房合同上增加共有人为买房人。
4,共有人中家庭成员去世的减去其名子,按继承办,不交税。
六, 夫妻更名的类型:
1,夫妻两人的名子改一人名子。
2,其中一人名子改另一人名子。
3,一人名子改夫妻两人名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有,无论房产证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所以夫妻更名不算是财产的转移,不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