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丈夫已去世。当妻子要卖房子时,需不需要子女(已成年)的签字?

2024-11-28 05:32: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需要子女签字,因为子女有此房的继承权。房子必须先办理继承手续,过户到其中一个人名下,才能卖房。

回答2:

1、首先到公证处公证,确定房屋属于丈夫部分的权属归属。
2、房屋登记部门根据公证书的记载将房屋登记到继承人的名下。
3、继承人再办理转移登记。
4、若公证书中记载的继承人中有子女的姓名就需要子女签字,若无则不需要。

回答3:

首先,要看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丈夫对他所有的一半份额有无遗嘱,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则由妻子,两个儿子继承,也就是说妻子是占有房子的半份及继承丈夫那半份的三分之一,即总共为三分之二 房产证仍为丈夫名字,未办理继承过户公证,则目前处于共同共有状态,妻子如果想处分房子,需要先进行遗产分割.
如果是丈夫的个人财产,那么妻子可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

回答4:

需要,因为子女是第二继承人!

回答5: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