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三)制定停车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四)地面、墙面设立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同时,《规定》还明确,车辆停放人可以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车辆停放人对停放的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另行签订保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