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家川龙山镇派出所户口本怎么分不开

2025-04-13 04: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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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单独立户的原因:
  1、当事人不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条件:如:未年满18周岁、没有单独的住房、经济没有独立等;
  2、不能出具相关的证明: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不开具同意当事人分户的证明、户主不同意分户等;
  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答复完善即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