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遗产吗

2024-12-03 0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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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同一继承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当然可以同时继承遗产。按《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答2:

当然可以,也应该如此。如若没有遗嘱,那就是按照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回答3:

您好,
1、我国法律规定,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
2、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
3、因此,在遗产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需同时继承遗产,不得故意拖延。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回答4:

为什么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