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是说知道或应当知道你的权益遭受侵害开始,从你母亲去世一直到去年三月份这个房产一个没动或没有过户的话,那就是没有侵害你的利益,即没有侵犯你的继承权,也就不会产生诉讼时效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只要房产没动或是没有过户(遗产没有分割),就永远不会产生时效问题。但现在问题是你已经知道房子改建了,也是就说是从去年3月份,你的继承权已经受到侵害,这就产生了侵权,即产生继承法规定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二年内提起诉讼的问题,也就是说你的诉讼时效要从去年3月份算起。
别补充一句,如果八年前你母亲去世时你父亲已将房子过户,那肯定是已经超过二年的诉讼期了。
肯定可以起诉。
至于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我个人觉得不能仅看时间就确定。要结合事实,你什么时候搬离该房屋的,什么时候和父亲产生矛盾,你母亲去世的时候你多大。
建议你聘请律师代理。
都什么律师啊
就一个靠谱的!
八年前你母前去世后,所留的那部分遗产,直到去年3月都处于未分配状态,
三月后你母亲遗留给你的那部分遗产开始受到你父亲的侵权不占,此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你完全有权利可以至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母亲的遗产!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会受理,但是不会胜诉
因为你们一直未对你母亲的遗产进行分割,也就未发生你的继承权被侵犯的情况因此未过诉讼时效,如果你现在想实现继承权可以跟其他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该房产的一半财产权利及其他拟母亲去世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属于你母亲的遗产,由你父亲和你们兄弟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