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不愿作证是否会被处罚?

证人是否有不作证的权利?
2025-03-23 07:00: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可能会面临处罚。

以本人所知道的情况对案件事实作证的人,称为证人。因为中国法律规定作证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没有拒绝作证的规定。证人作证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律规定对证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是允许了解案情的人在一定情况下,不出庭作证的权利,但还是要提供书面证词,或者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另外,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第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第五十八条 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质证,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后经当庭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时,应当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民事诉讼法》

法律法规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回答2:

《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个人认为,具体个案中需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另外,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回答3:

不会被处罚的。 作伪证是要被处罚的! 想要对方出庭作证,要多给他做做思想工作。

回答4:

证人有作证义务,但法律没有规定不遵守义务会有什么处罚,最好是跟他沟通下。

回答5:

证人有作证义务,但法律没有规定不遵守义务会有什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