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完全可以以公司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和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这样你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二条得到经济补偿和公司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要求公司为您补交社会保险。 2、如果你是以公司经济裁员为由申请仲裁而要求经济补偿,那么要看看你公司是不是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之规定,如果是属于这个规定,你就可以申请得到经济补偿,但是你的申请都必须把公司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和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这两项写进去,这样机会就会主动一点,不然你的理由就没有那么充分。 你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决定选择,当然我个人认为第1 种方法比较好一点,你可以掌握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