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无证无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对无证有照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证。
一些培训机构通过“因材施教”等名目开展培训,现实中很难界定哪些算超纲、哪些算思维扩展。对此《通知》明确,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学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校外培训应该是中小学教育补充对学习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的个性化、选择性的补充,培训的内容至关重要,所以这次特别强调,班次、内容等的审核,如果不适合教学大纲、素质教育的要求,这个班次就不会批。我们首先会进行全面部署和摸排,在摸排基础上分门别类,有明显超纲的,该停就停。”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此次也在《通知》中被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