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给对方普票,因当时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对方转为一般纳税人,让我重新增值税专用票好抵扣,怎么

2024-12-12 12:10: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严格来讲你可以拒绝对方的要求,因为在发生经济业务时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资格取得专用发票
但考虑到以后和对方的业务合作,你可以重新开增值税专用票给对方,但要先开一张红字的普通票,把之前的销售红冲掉,再按专用票正常入账即可.

回答2:

开发票没什么好坏之分,这是你应该做的,区别嘛,就是你只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不用开专用发票,开了也没用,他们也抵扣不了税,一般纳税人不管是开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都得一样交税,都是17%。

回答3:

按规定是可以不理他的,但是为了业务往来,你可以开负数发票

回答4:

我觉得wcsnsh说的对。但是,由于是同一单位,税务从时间上会找到你的问题的。你最好把开票数字不要一样。你要完全一样了就可能有麻烦。

回答5: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3.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
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物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方送交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规定是上述的。
至于怎么处理,就看你怎么取舍了,你得跟你领导讲明利害关系,请示他怎么办。
利害关系就是:开给对方的话,可以促进合作关系,但是对税务不好交代,是个隐患,事情可大可小,小的话税务的不会来查你(除非你的金额涉及上万的税),说大的话,税务查到你之后说你协助漏税,你也无话可说,毕竟货物出库单,银行进账单都是在哪里摆起的,都是证据。
不开给对方的话,合规,税务没问题,但是合作方可能会穿你小鞋,以后有事求别个的时候,可能别个也不会通融。除非你单位牛气得很(比如烟草公司,机场等垄断行业公司)只有他求你,没有你求他,你就可以理直气壮搬出上述规定给他说NO。
所以,还是请示你财务领导最好,或者咨询下专管员,如果税务方说不行,那你拒绝就更有理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