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大地主、贵族能够获得土地。
答:因为大地主、贵族有行政资源,可以动用政治权力和经济优势兼并小农的土地,比如明朝的”皇庄”、清朝的“旗地”。
2、为什么农民、小地主把土地卖给大地主或贵族。
答:因为农民、小地主在政治经济上处于劣势,而且随着明清赋税改革人头税的减免,佃农无需缴纳地税和人头税,只要向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在灾年破产农民往往被迫依附于大地主。
原因:在唐朝中期,由于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为了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主要内容: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唐朝后期,土地兼并激烈,均田制被破坏,农民失地破产,沦为地主的佃户。唐肃宗以后,天下百姓“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唐初按丁征收租庸调的办法不通了。为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根据宰相杨炎的建议,统一各项税收,创立两税法,主要内容:(1)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税;(2)不分主户客户一律收税;(3)根据资产田亩的多少征收产税和地税;(4)行商按收入的三十分之一纳税;(5)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6)根据财政支出定出全国税额。两税法代替租庸调法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化,它扩大了纳税面,官僚地主不再享有免税特权,根据资产、田亩征税比按丁收税合理、进步,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