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享受社保待遇的两个必要条件是:1、累计缴费最低满15年(有个别地方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不同);2、必须达到退休年龄,男一般60岁,女一般55岁。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以了。
所以,你在新单位只要把以前单位帮买的资料(社保本)给到新单位就可以了,新单位会在原来缴费的账号上继续帮你买的。中间有段时间没买,没关系的,是“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了,而不是连续缴费满15年。
不知道你要做什么。。。汗。。。一般来讲只要你以前所在的地方与现在所在地的地方属于一个统筹区域无需重新申请办理参保,只要提供你之前的社保卡号就可以继续缴费参保。而且两个时间段的养老保险都会累积的,也不存在中断的问题;如果两个地区不属于同一个统筹区域,你可以问下现在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手续,使得两个地方的养老保险接续。在达到退休条件(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15年)即可申请办理退休
三险 领取现金
五险没有满15年,
跨省 现在单位的合同和保险缴纳单+上一个单位的解聘证明和保险停缴单到之前单位所属的劳动局领取保险转账函,等上一个月(快的话),拿着转账函去现在单位所在的劳动局查到账户,补交中断部分金额,而且还会有滞纳金吧,前提是你现在单位所在的可以接收 要是不能接收,就等等吧 钱是不会少的,就是滞纳金会涨
不跨省的你不补上,应该不给你上吧 这个很快的。
呵呵 希望能帮到你
啥问题呀?
如你现在继续缴纳,可以将中间中断部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