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合理的,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先向公司负责人的上级领导投诉,如果上级领导赞同公司负责人的作法,你可以向劳动局去投诉公司,假如公司要辞退你,你可以去申请仲裁,可以获得被辞退的补偿。
公司负责人签的是假条,嗯,孙和义打电话说时迟至。嗯,合理劳动法吗?在这种情况下他欠的是假条嗯。他随后又打电话说要辞职走这种情况呀。嗯,他这是不符不符合哪种合法的,因为他嗯,他学的是假假条子,将会涉及执政,他可能在里边有什么原因的?
在公司如果写了请假条,然后又说辞职,这是可以的,你可以自离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提出解约都可以。
如果不违反公司规定,这些都属于正常的行为。
公司负责人签了请假条,然后又打电话说是辞职,合理劳动法吗?你要看一下你的请假条上是怎么写的,如果因为请假条让你辞职肯定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