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继承权,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54平方米的房屋是老两口的夫妻共有财产,在还有一位老人在世的情况下,由于这处房产不是死者的个人财产,所以是不能作为遗产处置的,因此想通过遗产继承拿到房产是不可能的。现在进行拆迁,谁有权支配补偿款,要看房屋产权证所有人的名字,写是谁的名,谁有权支配补偿款。个人认为,鉴于老人已经将房产分成2部分(要有确实证据证明),因此补偿款也应当是甲乙一人一半,任何一方想独占,都不切实际,除非是仍在世的老人进行再分配,在产权证未更名为甲乙双方的情况下,老人意见占决定因素。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应当由其继承人按照法定的程序继承。父母的财产应当由其子女继承。因此老人的财产应当由其三个孩子共同继承,包括其女儿。
另外,继承法规定,对于被继承人尽量更多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份财产。
因此乙方可以争取多分割协议。但是单独所有不符合法律规定。
晕 看到你和楼上的对话后知道老伯还在。 老伯还在那房子你们就无权继承,那房子就是老伯的了,他说给谁就给谁。必须是父母都不在了才可以继承。夫妻一方去世其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这点法律常识都没吗!老伯是第一继承人,子女是第二继承人,只要老伯在,3子女对那房子根本都沾不着边。除非老伯不在了你们才能作为继承人继承。
1、老太太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他的那部分财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老头是否作为一个户进行补偿,要看当地拆迁对户的概念和规定。如果有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规定看看是否有变通办法。
根据你上面所写的遇属问题没有解决,二个部分解释,第一告知集体人员到场其中一人代写自行处理,第二调解不成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起诉分割财产,我看了其它人员的答复,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不耍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