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庭审时,被告援助律师应向法庭提交什么材料?希望有详细的程序回答,谢谢!

2025-03-20 13:13: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被告人授权委托书、司法援助协助函、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以上材料可以证明辩护人身份。
证据,可以证明无罪或罪轻。
辩护词,可以帮助阐述无罪或罪轻事实依据及法律规定。

回答2:

庭审时交的材料和程序有什么关系?
刑事援助案件,要么是法院指定,要么是当事人自己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的。
开庭时就是向法庭提交法援的指派函和律所函等手续。

回答3: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分为几种情况,大概讲有三种,第一,法院指定案件,法院会给律师指定函,律师拿着律师所函可以 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律师则不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第二,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律师需要拿着中心的指定函(一式三份),到法院将指定函还有律师所函交给主审法官即可。第三种情况是当事人直接委托的,需要向法院提交委托书,律师所函即可。向法院提交上述材料后,法院就会安排律师复印案件材料了。一般情况下,法院指定的案件,法官会提前将案卷材料复印好的,律师直接过去取就可以了。

回答4:

出庭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被告人的从轻、减轻、无罪证据、辩护词

回答5:

法律援助的案件,本来律师就不是很在心的,所以会主动搜集其他证据的可能性非常小。
除了必须进行的查阅案卷、起诉书,有时候会见一下被告人,写下辩护词,几乎没有其他工作需要做,也没有什么需要提交的材料。
程序上来说,律师当然是要提交委托书、指派书和辩护词,但是没有什么特别需要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