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失踪向公安机关报案会受理吗?

2024-12-05 05:04: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家人失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过实践当中正常人失踪一般需要满24小时公安机关才受理,主要是不确认他是否是失踪了,如果是儿童失踪或者是14-18周岁的妇女失踪一般都会马上立案的。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8条 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所以,家人失踪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般失踪24小时以后都可以立案受理的。

回答2:

  会受理的,如果是老人小孩失踪可以随时报警,不需要等待24小时。

  并非所有的人口失踪案都得要在失踪满24小时以上,公安机关才会以人员失踪受理报案的。如果是儿童、老人走失的,可随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若是成年人失踪即便公安机关不会当即立案侦查,但也登记失踪人口的相关信息,以便通过110平台更快处理。

回答3:

2006年5月到现在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您现在报案公安机关是应该受理帮助寻找的,但也未必能有效果。建议您去您妹妹打工的地方找找线索。例如最后见她的人,单位内部的同事、朋友。寻亲单靠现在国内的公安机关是不够的。
希望您能早日寻亲成功。

回答4:

当然了,象寻亲这样的,公安机关是很难尽全力帮助你寻找的。但如果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事情,警察就推托不了。
如果可以的,你可以说是不是给人家骗走了等等。表示一种怀疑的态度。
这样的话,他们会立案处理的。

回答5:

以失踪名义向公安机关报案会受理,但公安机关不一定会专门帮助你寻找,他们会向其他县市发出协助调查函,请求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