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来计算: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在深圳的是4年以内满1年可领1个月,4年以上满半年可以领取1个月,50个月为4年2个月,所以只能领取4个月,目前是1980元每月的标准,4个月总计可以领取7920元,但不是一次性到账,是分四个月发且每月15号前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