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办理手续: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4,、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机动车报废(注销)需要以下资料:1、填写《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2、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等);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5、机动车号牌;6、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带齐这些资料后到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交回机动车,等该公司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凭该通知到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厅领取《注销通知书》。
据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汽车达到报废期的所有人应抓紧时间到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对于上路行驶的违规报废车,一经发现,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车辆驾驶人罚款2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若是报废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还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