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上的品名和报关单上的品名不完全一致该怎么办?

2024-11-29 14:52:3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开票品名要与报关单上的品名一致。

  报关单的中文品名必须与增值税发票相符,提单的英文品名与 报关单的英文品名有出入不影响退税。
  退税部门审核时, 外贸公司的进项发票需要与出口报关的品名完全一致, 数量也要一致或者有对应的换算关系, 如不同则是疑点 品名是关键,是最重要的,所以需要退回工厂重新开;出口报关是根据商品的HS编码以及相关的申报要素来定的,而工厂出口则不存在这些问题。

  增值税发票商品名称要与报关单上商品名称一致。可以按通用名和通用单位开具发票。
  商品名称是指为了区别于其他商品而使用的商品的称呼,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定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指为公众所熟知的商品的一般名称,如:电视机、计算机、桌子、衣服等等。通用名称只是指同一类商品的名称,不能用来区别同一种类的不同商品。例如:计算机这一通用名称是无法用来区别“联想”公司生产的计算机与“长城”公司生产的计算机。商品的特定名称,是指对特定商品的称呼,商品的特定名称只要不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大多可以注册成为商标。‍

回答2:

主要还是看退税专管员把关严不严。一般来说,增值税票的品名,单价,数量都要与报关单一致,不一致的时候,退税专管员可以以两者不符为由暂时不予退还税款,这时只能重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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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不会,单证收齐时可以改成报关单上的品名(权当是申报时误写),在备注栏注明“修改名称”,一切以报关单为准

回答4:

品名不一致那就不可以退税。

回答5:

你出口吗?怎么会有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