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未成年时就不与继父母共同生活,请问继子女有没有赡养义务和遗产继承权

2024-12-04 0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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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没有。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独立生活,或者继子女虽未成年但是由其生父母抚养,继父母没有尽抚养的义务,继子女也没有对继父母尽到赡养的义务。

回答2:

继子女未成年时就不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子女仍然有赡养义务,遗产继承权。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可知,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实际照顾、抚养、教育,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那么在继父母年老的时候,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同时也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那么就应当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3)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回答3:

当年你与继母共同生活时是未成年的,如果你的生活起居和教育费、生活费,你继母确实付出的话(生活费就是出租正在居住的房子,如果该房子是你继母与父亲共同所有的话,那继母就履行了抚养义务),那么继母对你履行了抚养的义务,可能尽管生活得不愉快(至少在幼年时没有饿着你、让你没地方住),如果确定了有抚养关系,那么你也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和继承继母财产的权利,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体现。

回答4: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 继母没有抚养你 或者虐待你 ,你就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对方如果起诉你,你可以凭借相关证据,请律师应诉即可

回答5:

一般而言没有共同生活,未形成抚养关系,则双方不形成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也就不存在赡养和相互之间的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