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病人赔偿问题

2025-04-14 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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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在精神病院被打成颅内出血,应当由精神病院承担责任。这是个一般侵权责任,精神病院对于住院治疗的病人有管理、照顾的义务,由于其疏于管理、照顾,致使病人受到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在x医院住院期间受到的伤害。x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由于本人对于普通医院收治精神病人,是否有规定应当有专人照看不清楚,不敢随意说x医院有责任。如果诊疗规范规定,普通医院收治精神病人,应当配备专人照看。那么x医院违反了治疗规范,应当承担责任。如果x医院没有配备专人照看的义务。则精神病院和病人家属都有责任,精神病院因起初(在其医院内受伤)而自愿派护士照看病人,就应尽到责任,而未尽到;病人家属应照看病人而未照看,也有责任。

如果有诊疗规范,x医院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