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营转非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