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执行委员会是许多政党最高权利机构的执行机构,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常务执行机构也叫中央执行委员会,后来改为“中央委员会”。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当选为中央委员。邓中夏、向警予当选为候补委员。陈独秀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既是中国中央政治局的前身,1927.5.9之前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最高党务机关。其主要职权是:对外代表国民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之决议;组织并指挥各地党部;组织党的中央各部会;支配党的经费。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是国民党中执行委员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党务、政治、军事行使最终议决权,其会议记录反映了该党对党务、政治、外交、军事等各方面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对研究国民党史及民国史有极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央执行委员会是许多政党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常务执行机构在历史上曾叫中央执行委员会,后来改为“中央委员会”。国民党党章规定,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为中央执行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