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过后还能到法院起诉吗?

2024-11-23 08: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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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分是什么仲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是劳动争议,不服仲裁,那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2、如果是其他经济纠纷仲裁,不服仲裁的话就不能去起诉。

具体依据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如下: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如下:

(1) 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回答2:

仲裁过后不能到法院起诉,除去一种情况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过后还能到法院起诉,其他的仲裁过后不能去法院起诉。如果是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其它仲裁,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回答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和第五十八条:如果是劳动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是其它仲裁,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近日,微博公号中一篇《离职能直接影响中国登月的人才,只配待在国企底层?》的文章引发网友关注,文章中贴出了一份“张小平参与我所型号研制情况”的材 料的照片,在这份照片上,还盖有张小平原来所在单位的公章。

27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了张小平原来所在单位的上级单位,该单位负责人表示,“网传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属实 ,系单位提交地方政府劳动仲裁庭机构的文件之一。5月20日,单位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请求,同时提交了前述文件。

9月19 日仲裁庭开庭,并向张小平出示了此文件,张小平遂在朋友圈大量转发。”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该文件为一个下级研究所所拟定,“行文表述的确不妥,诉求又不太明确,外送信息把关有漏洞,以后在处理类似文件时需要反思的事情比较多。”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人民网 -劳动仲裁典型案例:未申请休假不等同于放弃补偿

人民网-张小平离职内容文件属实 系单位提交的劳动仲裁请求

回答4:

如果是劳动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诉,其他性质的仲裁不可以的。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撤销仲裁的条件: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参考资料:

全国人大网-《仲裁法》

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回答5:

如果是劳动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是其它仲裁,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另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也是由有关法院,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执行的。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