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直接和供暖公司签订合同。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物业管理条例》
按照正规程序,必须要签订供暖合同书的
合同要明确规定供暖时间、收费标准以及供暖温度
如果收费单位拒绝签署合同书,你可以拒绝交费
另外,国家规定,住宅供暖室温标准为18±2℃,如果达不到此温度,可以去房管部门投诉
暖气不热有很多因素造成,国家规定暖气温度在正负18度,也就是说不能低于16度,想你家里连10度都不到肯定是有问题,找个专业人员检查一下。
业主可以在交房时或者入住时或者缴费时,与供暖企业签订供暖合同,明确约定业主与供暖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非供暖单位(包括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供暖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