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不大合理,但是完全合法
2、新修订的消防法是从09年5月1日实施的,新法规定,不同的违法行为名称可以合并处罚,违法行为名称见资料“http://wenku.baidu.com/view/d84c4f61caaedd3383c4d3cb.html”
3、你这种情况基本是违反了消防法第60条,违反这条的话,罚款是5000至5万元,其实违反一条就可以罚款2万元了,你违反了四条,罚款2万元是合法的。
4、建议你与消防部门沟通一下,最低可以罚款1万元的(你算是违反了两个违法行为名称)
第一个,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蓄光型(夜光的)只能作为辅助指示标志,应该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5千-5万;
第二个,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式要在任何情况下不用工具就能打开的门,5千到5万;
第三个,和第一条一样,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第四个,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5千到5万;
你自己算嘛,至于查封,对于不能立即整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1、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2、不满足疏散条件;3,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的;4、其他火灾隐患,可以立即查封,并在24小时内补齐相关法律文书, 处罚可以看消防法60条 查封可以公安部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0条开始。
光是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规定就可以罚五千到五万的,现在消防的处罚基本就是直接告知你要罚多少,兄弟,你直接去找他们大队长或者教导员吧,塞上点钱!就能摆平!
不至于吧,行政处罚需要告知处罚的依据,还有你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先找出处罚文件的缺陷,告他无效。
做好最坏打算就是2万,不可能因为你申请复议了就会加重处罚。
他们说谁阻拦谁拘留的话本身就是违法的。
行政处罚是要下通知的。处罚的通知上面有法律依据的,没有的话可以拒绝接受处罚结果的。一般的处罚是10-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