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流程

2024-11-21 04:23: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己废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应不再办理发放新证。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食品流通许可证

回答2: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3、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扩展资料: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交的材料包括: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提供);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经营者提供);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经营者提供);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者提供);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经营者提供);

8、食品安全经营者承诺书(经营者提供);

9、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10、现场核查申请表(经营者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并到管辖食药监所作核查意见)。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食品流通许可证

回答3:

办理所需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可在核完名后在工商局领取);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未设立的母体企业,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未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已设立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这部分材料与提交给注册科的材料一致。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负责人任命书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意向书。负责人任命书是指上级单位任命文件或股东会决议。原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与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中的负责人一致的,无需提供负责人。不一致的,提交有关新“负责人”的任命书。(注:这里的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不需要提供聘用合同或意向书。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申请人提交文书需表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包括经营场所的空间平面图、供货、销售流程文件(食品贸易需在文件中体现经营模式和流程图),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内容包括进货检验制度、进货查验纪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放、运输制度等;规模较小(注册资本500万以下的可以将上述制度合并制定)。

(八)健康证最少两个(其中必须有负责人一个)原件及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九)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十)其他材料。企业的实际联系地址、全体股东的居住地、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提交申请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审查批准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许可机关受理许可申请之后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应当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终止办理。

回答4: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回答5: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

不需要卫生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报人向区局窗口报送申请材料。

2、区局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区局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3、现场检查。

4、区局审批。

5、区局审批大厅发放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