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这要看私拆他人邮件的主体,如果私拆他人邮件的主体为国家邮政工作人员就构成邮政人员私自开拆、毁弃邮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