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讲的当然是证据,你说他拿着借欠条也能够立案,我能够理解,因为他手上有一半是真的欠条,法院在立案时,可能会听他的一面之词,将另一半假欠条信以为真。但是当法院开庭审理时,法官是根据原件来定案的,对方的手中有一半是有原件的,其余的都是复印件,除非你被告在法庭上自认其余的复印件上的借款,否则原则上法院是不予采信的,至于你说的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这是没有办法的,只要原告根据判决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的货物和机器设备都是不动产,其实应该在对方起诉后就马上转移。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你应该怎么办,我认为,现在对方申请执行,那说明你上诉期已经过了,那找检查院你是对的,但是应该是申请再审的方式,至于证据,我认为,你只要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在你的申请再审中写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只凭复印件就定案。尽量说服检查院收下次案件。
没办法啊 ,欠条就是证据。即使你以经向他还钱了,但是只要你能证明自己已经还了的话就可以了。
反诉欺诈,同时申请原法院回避,异地审理
这么无法无天!!!楼主我不是学法律的,也不懂法,但那些人的做法太过分了!!!!
说明他们和法院很熟悉,只要你能确定他们用的是假的,直接到上级去投诉
实在不求 就直接投诉到最高法院
就算关系再好。相信也没有到那么高的地步!~
实在不行,把你他们的假欠条带上,然后到相关煤体去,让煤体播放,这么知道的人就多了,影响就大了,相信他们也不可能乱来!~ 这么你就占了上风,然后在告他们勒索或别的,这么就不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