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不执行抚养协议,怎么办

2024-11-29 22:46: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让对方探视孩子 让对方支付抚养费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回答2:

如果你前妻不执行抚养协议,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她要求其承担抚养费。
纵横法律网 梁承勇律师

回答3:

你的描述依法只能主张孩子的抚养费。至于其他方面属于道德问题。

回答4:

这只能进行协商,如果对方不按时送回,你可以下次限制其探望的次数。

回答5:

协议离婚的,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