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师,我与合伙人一起开了一家公司,我占20%股份,如今我想退火?怎么办?走什么程序?

2024-12-05 17:40:5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你的提问以及后面的追问,提供以下思路供你选择:
  其一,转让你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也就是说经过其他三位合伙人同意后,方可将你的份额进行转让;从另一方面讲如果有一人不同意则不能转让。这个主要是由合伙企业性质决定的。
  其二,如果你们的合伙企业约定有合伙期限或者约定有关退伙规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也是可以实现退伙的。约定经营期限届满或者符合约定退伙事由均可退伙;
  其三,我想他不让你退伙的原因是希望多一个责任人。因为合伙企业性质决定了即使由40%股东承包经营,如果发生债务时你们也是要承担责任的,而且是连带责任。即使签订承包协议里面约定了是由40%的股东承担责任,这也只对你们合伙人有效,因此,建议你最好是退伙或者与其他合伙人协商将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
  第四,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准予退火。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当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时可以退伙。其实你的情况属于第三种,你不同意40%的股东继续签承包协议,就属于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如果对方继续拒绝退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伙,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最后,建议你陈述里面的利害关系与其他合伙人先协商解决,能协商解决的最好协商解决,实在不行也只好起诉。
  望采纳!!!

回答2:

我感觉这个问题很好解决,现在40%股份的股东在合同到期的前提下仍要继续签订承包协议,你个人有异议,可以提请召开股东会议。在股东会议上,提出自己退股的要求,具体你的股份由谁接手,可以由除你之外的股东买下,最好由另外两个20%股份的股东之一或者共同买下,以利于股权利益。将股东会议决议进行法律公正后,即可。

回答3:

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四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简言之,就是必须先结算,再按照协议退还并让出份额,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