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是不允许擅自改装暖气设备的,各省市供暖条例都对私自改装或加装暖气设备有明确规定。
以黑龙江为例,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未经供热单位同意,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二)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
(三)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
(四)改变热用途;
(五)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六)改变供热采暖方式。
用户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损害供热设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用户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或者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导致其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和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用户盗用供热系统热水或者由于室内装修影响正常检修和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给供热单位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居民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用户可以告知供热单位。供热单位自被告知之时起10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对测温时间和结果应当共同签字确认,供热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自告知时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用户。
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居民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现场免费测量的方式,确定室内温度。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未达到供热标准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采取改正措施,自用户投诉之时起48小时未能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用户告知之日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向用户退还热费。
居民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度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退还热费总额=日标准热费×室内温度不达标天数×室内温度不达标退还热费比例
日标准热费=用户应交纳热费总额÷年度供热期天数
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居民供热温度最低标准高于本条例规定的,供热不达标责任追究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非居民用户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一般增压泵都安装在回水管路上,将暖气包的出水端做为增压泵的进水端。如果是分户供暖的就没问题。但这会增加流速,如果你的计量装置是热能计量方式影响还不是很大,如果是流量计,那你可得注意了。如果是单管串联的集中供暖方式。你的增压泵不加也罢。水量太大,扬程太长,家庭增压泵没那么大的,增加的流量和流速在这种大循环中也只不过是沧海一粟。
可以安装,但对楼下住户会有一点影响的。要装在回水上。这样泵体的温度会低一点,对泵有好处。如果楼房主回水不好的话,你装上泵会使别人家的回水更加不好的。
我看你最好还是别浪费那些时间和金钱了,你们是集中供热你安装个泵没什么效果还会有副作用,我是个10年多的水暖师傅劝告你别做那浪费的事啊。你想你安装的泵也就是个十来米的小泵,你知道集中供热锅炉泵房的泵是多大吗?你那个泵根本没什么用反而对整个供热系统造成阻力。还有一点泵安装在供水管要比回水管效果好,但要取决你安装的是那种类型的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