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和工伤死亡赔偿可否兼得

2024-11-27 13: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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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
因第三方侵权导致的工伤,按照先民事后工伤基金补差原则进行赔偿。

回答2:

在一起死亡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是构成工伤的情况,那么该死者可以获得哪些工伤赔偿项目及其内容如何呢?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39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为:

(一)丧葬补助金:

对象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原则为:固定期限工资;

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6个月计算。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象为: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原则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标准为:配偶为每月该死亡职工工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该死亡职工工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配偶和其他亲属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该死亡职工生前的标准工资。

另: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象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原则为: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另:

1、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标准待遇。

2、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规定的待遇。

在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案件中,受害人家属除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可以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一定赔偿项目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赔偿。如有更多疑问,可拨打法律免费咨询热线400-6659-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