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如何办理商标转让?

2025-03-21 07: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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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注销后如何办理商标转让,商标对一个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它是产品的宣传广告语,它是企业的隐形财富,可以说商标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动机。那么公司注销后如何办理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查询一、准备商标转让的相关资料:(1)《商标转让申请书》,并要在商标转让申请书上双方签字并盖章。(2)《商标转让协议》。(3)商标转让的双方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办理商标转让对应的注册商标证书(5)商标注册公证书(6)《商标专利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7)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二、商标转让的流程:(1)企业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3)将所有准备的商标转让材料报送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4)等待商标局发放受理书,一般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回答2:

  可能大部分老板都以为公司注销了,对应商标应该还可以继续使用,或者注销公司时事务繁琐,出现知识产权遗忘处置的情况。在此,明确的告诉您,如果企业注销了,商标没有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商标会随着一起消失的。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它是有价值的,尽管它没有那些著名商标或者驰名商标值钱,但是他的价值也是超乎你的想象的,所以对于这些商标千万不要轻易放弃,在这里提醒您,在公司还没注销前,是需要先将企业名下的商标做转让的,这样商标可以买个好价钱,既避免了商标的闲置浪费,也能收回一定的成本。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名下的商标该如何处理呢?

  

  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注册商标,该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该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者可继受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权。为此,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均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且企业单位的清算报告有明确规定商标权属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表明商标权利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

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3:

一、公司注销后商标可以转让吗?
公司注销后商标仍然可以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公司注销是符合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而发生转移的情况。
二、公司注销后,办理商标移转申请,需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双方签章,注销方全体股东签章)
2、委托书 (双方签章,注销方全体股东签章)
3、同意转让证明 (双方签章,注销方全体股东签章)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签章)
5、注销公司执照复印件、注销证明、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工商局开具,加盖工商局公章)
如在清算期间,可加盖清算组公章,代替全体股东签字。
为了促使商标正常转让,约定转让协议内容,可另行准备如下文件:
1、转让协议(股东签章)
2、转让声明公证原件(公证处进行签字公证)
畅科知识产权代理提醒:移转申请提交官方流程可能存在变动,在办理申请前,需和代理人进行确认后提交。

回答4: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公司注销就是符合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而发生转移的情况。

在企业注销之前,商标未转让出来,按照企业注销时清算报告中的决议决定商标的归属。如果在清算报告中没有表明商标权归属,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
公司注销后商标可以在一年之内转让,也可以提交注销商标申请,如果公司在注销时未将商标转让,对于已经决定归属,则企业可以通过移转将商标转移出来。商标权的转移不同于商标权的转让,它不是双方法律行为,它是被继受人消灭这一事件引起,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履行转移注册商标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移。在公司注销前,名下的商标可以选择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体经营者,但要记得留好电子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以便用作转移证明条件,可以由接受该企业财产的清算组织或部门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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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注册商标,该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该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者可继受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权。为此,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均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简而言之就是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忘记转让商标了,在公司注销后,只要该注册商标还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但是需要办理商标转移手续。
那么商标转移转让方需要哪些文件呢?

一、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的情况下);

二、受让方身份证明文件;
三、商标转让申请书;
四、转让方公司工商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五、转让方公司工商机关备案的清算组资格证明及清算报告文件;
六、转让方公司清算组或全体股东同意转让(移转)的证明;
七、转让方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
如果清算报告已经明确了所有商标的权属,就不需出示第六条中的同意转让证明文件了。虽然公司注销并不代表商标权消亡,但还是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转让或转移商标,如果置之不理就会让商标随着公司的注销一起消亡。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犹如企业孕育出来的孩子一样,需要用心呵护,才能茁壮成长,所以还是要提醒各位申请人,在企业日常商业管理中,商标管理也是需要重视的,在公司需要注销时一定不要忘记您的公司还有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