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无房户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步骤

2025-03-28 22: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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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承租本市公管房或单位职工宿舍的,提供:公管房或职工宿舍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承租本市商品住房的,提供:
1.职工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户籍为本市的,由职工及配偶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户籍为外市的,由职工及配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
2.职工及配偶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及配偶非同一户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或离异职工另需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
将上述材料备齐,交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