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采恩是由大财团控制的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它出现的历史比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稍晚,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先后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形成。美国的第一批财团是以家庭为中心组成的。由于它们位于东部地区,通常被称为东部财团。其中,除实力最大、以钢铁起家的摩根财团和以石油起家的洛克菲勒财团外,还有梅隆以及杜邦等财团(见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财团)。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约有20个大财团(见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财阀),其中实力最雄厚的金融资本集团是以家庭为中心的三井、三菱、住友、安田四大财阀。这些大财团的势力控制着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集中地体现了金融寡头的全面统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康采恩继续有所发展和变化,主要是:①各国金融资本集团的实力迅猛膨胀。如美国八大财团1974年控制的资产总额高达11860亿美元,比战前1935年当时八大财团所控制的资产额增加了18倍多。由于财团实力的膨胀,它们对国民经济的控制程度进一步加强,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②财团组成的成员发生了变化。战前的财团家族色彩浓厚,有许多财团由单一的家族成员组成。战后,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在美国,有的财团已由单个家族的控制变为多家族控制,有的财团原来的家族名称只是一个象征,实际上早已成为以大银行为中心的财团了。③财团之间相互渗透,其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是相互购买对方股票、相互在对方企业中投资、相互发生信贷关系,因而现在的财团势力范围已很难划分得那么清楚。④财团同国家政权的结合更加密切。金融寡头亲自出马,或者派遣代理人到政府中担任要职,直接掌握国家机器来为垄断资本的利益服务,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此外,财团通过自己设立的各种机构对政府施加影响,左右政府的内外政策,也比战前大大加强。⑤财团的多样化经营和国际化进一步发展。现在的许多财团,其经营包括各行各业,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财团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把它们的势力不断伸向国外。各国财团还互相渗透,或者联合起来共同对第三者进行控制。
康采恩是高级垄断组织形式,晚于卡特尔模型、辛迪加、托拉斯出现,规模更为庞大。
康采恩原意为多种企业集团。是一种通过由母公司对独立企业进行持股而达到实际支配作用的垄断企业形态。一般情况下,基本是由集团中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企业来担当控股公司这一角色。
因为当时的德国资本主义发展进行到新的阶段,旧的资本形态不能满足资本家们的欲望,所以产生了垄断,获得更大的利益。
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上,康采恩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形成。它的产生和发展,控制着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融合为金融资本的重要特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垄断组织日益向综合多样化发展,康采恩也有了诸如实力增强、对国家的控制和利用加强、家族色彩淡化等一系列的变化。它已成为最突出、最典型和占优势地位的垄断组织形式。
康采恩: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形式之一,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企业联合组成。包括工业企业、贸易公司、银行、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参加康采恩的企业形式上保持独立,实际上受其中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家集团(一般是大银行资本家)通过参与制加以控制。它明显地表现出帝国主义时期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融合的特点。
系德语“Konzern”的音译,原意为多种企业集团,这里指晚于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出现的,规模更大的一种高级垄断组织形式。康采恩一般是以一两个实力最雄厚的大垄断企业为核心,把跨部门、跨行业的许多大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垄断企业集团。参加康采恩的不仅有单个资本家的企业,而且有集团资本家的垄断企业如辛迪加、托拉斯等;不仅包括许多工业企业、运输公司、矿业公司等生产性单位,而且还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商业公司、其他服务性公司等非生产性单位。大工业企业和大银行则是该组织的核心,它们除了经营本身的业务外,还把一部分资本投入参加康采恩的其他企业中去,掌握这些企业的股票控制权。参加康采恩的企业形式上虽然具有独立性,但实际上却受居于核心地位的大工业企业或大银行的控制。垄断资本家通过这种形式,控制着比其本身资本大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资本,以加强垄断统治,攫取高额垄断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