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产业链
5月10日,中国卫生部宣布,自明年1月起,内地将在包括工作场所在内的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卫生部此次的高调姿态博得了不少肯定,但更多的人却把矛头指向了烟草业:只要烟草还能产生暴利,禁烟就不可能成功。从国际上成功禁烟的国家的经验来看,这一判断或许过于绝对。然而,一个值得考究的问题是,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对烟草业形成了依赖。[详细]
烟草税收:中央财政如何“获利”
图为1990–2005年,卷烟税利对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贡献情况。(图片来源:2008年发布的《中国的烟草税收及其潜在的经济影响》报告)
图为中国“烟草税”里面所包含的税种。(图片来源:2008年发布的《中国的烟草税收及其潜在的经济影响》报告)
烟草业连续近20年成为“纳税大户”,贡献近1/10国家财收
据统计,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全球约1/3的烟草(243.5万吨烟叶),中国生产并消费了全球1/3的卷烟(1700亿支)。巨大的市场往往意味着巨大的利润空间,反应到国家财政上,税收往往是最直接的体现。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通报的数据,仅在2009年,中国烟草行业年产生了高达5131.1亿的工商税利,同比增长12.2%,其中税费高达4163.4亿元,同比增加864.6亿元,增长26.2%。这一数据显示,烟草行业税收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又上升了1%,由2008年的7%上升到了2009年的8%。据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的相关统计,中国烟草行业拥有5千亿资产和6千万从业人员,每年给国家贡献近1/10的财政收入。[详细]
烟草经济的各个环节都是“税源”
事实上,自1987年起,烟草行业就一直是中国纳税大户的地位。在与烟草经济相关的每一环上——从烟叶的种植、卷烟的生产、香烟的批发和零售,烟草都为中央财政贡献着客观的税收。中国针对烟草业征收的税一般被通称为“烟草税”,但实际上,所谓的“烟草税”可分解为烟叶税、增值税、消费税(包括从量税和从价税)三大部分。而卷烟增值税和消费税,则是中央政府在烟草业税收最重要来源。[详细]
消费税:卷烟生产销售同时征收,100%归中央财政
1994年,中国对税制进行了改革,烟草首次被纳入到消费税之中,而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这比消费税是100%归中央财政所有的。
2001年,经过进一步调整后,中央政府对消费税的征收又进一步细化为从量税和从价税:即对每箱卷烟(5000支)征收固定数量的消费税(150元),同时对两类价格不同的卷烟分别征45%和30%的税。2009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对烟草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不仅把从价税税率分别提高到56%和36%,还在卷烟的批发环节加征税率为批发价的5%的从价税。由此,在卷烟的生产和销售环节,烟草业都在为中央财政贡献税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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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财政:地方政府难以轻易说“不”
烟草业是云南、湖南、贵州等“烟草大省”的最大财政支柱:烟草业对这3个省份的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48.81%、28.94%和22.96%;在安徽省蚌埠和滁州市,烟草业对地方财收贡献率甚至高达70%以上。
在云南村落的“种烟大户”家里,庭院里撑起了白色塑料薄膜大棚,里面堆满了草烟,一杆杆全干、半干、棕色的成品、半成品草烟放眼皆是。
烟叶税100%收入囊中,增值税只拿25%仍有吸引力
在庞大的“烟草税收体系”中,中央政府征收增值税、个人和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关税,地方政府能分享到的主要部分有两块,即烟叶税(100%归地方政府),以及在生产环节中对烟厂征收的增值税(75%归中央财政,地方政府只获25%)。
在中国烟业体制下,中国烟草总公司是烟叶唯一的合法购买者,收购价的20%被作为烟叶税,并且100%归地方政府所有。烟叶税对地方财政、尤其是贫困县的作用很大。据2008年数据,中国的510个烟叶种植县城中,就有185个贫困县的烟叶税被用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县。
目前,中国对卷烟征收的增值税税率为17%,在香烟出厂时和进入销售环节时都要征收。虽然其中只有25%归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依然十分倚重这部分的税收。据湖南常德市国税局的统计,湖南中烟公司下属的芙蓉王,光每年的增值税有100多亿元。[详细]
烟草业税源稳定,云南45%财收来自烟草业
多项数据表明,即使有高税赋,烟草企业却一直处于高增长,由此也就保证了源源不断的税源。在“烟草大省”之一的云南省,几乎每个地市州都有分管烟草的副职,“烟县长”是基层抢得最厉害的“宝座”。当地还有人戏称,国税局官员“日子也比别处都好过”,几个大烟厂的税一下就征了,不像有些行业,“征100元的税要耗费很大的征税成本”。烟草业不仅能为地方政府带来就业岗位,还创造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与发展和教育附加费等财政收入。
然而,由于烟草增值空间大,对很多传统上就以种植烟草为主业、对烟草业形成长期以来的地方而言,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突破“烟草财政”也许并非易事。上世纪90年代,烟草利税在云南财政收入中比重最高曾达75%左右,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烟草利税所占比重虽越来越少,但依然维持在40-45%左右,烟草业作为第一大支柱产业的地位难以动摇。2009年,云南省省长秦光荣就曾在采访中承认,他希望创新产业和旅游二次创业能带动经济发展,但“烟草业在云南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解决了大量的就业,还充实了地方财政实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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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烟草专卖体系的特殊利润
有人估计,烟草业每天对中国国民经济贡献超过8个亿,目前中国有烟农360多万人,零售客户400多万户,烟草行业有50万名职工。
烟草专营制:“政企合一”产生垄断利润
在中国,烟草业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计划经济的堡垒”,按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下的专卖制度,从烟草的种植、收购到烟草的生产、销售都实行“一条龙”管理。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质上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它(们)同时承担行政职能和经营任务。
据国家民政局下设的健康“新探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表示,专卖制度的特点,使烟草公司获得了巨大的垄断利润,他们成为了烟草业的“特殊利益群体”。在实际操作中,烟草专卖局事实上成了烟草行业特殊的“税务局”:烟草公司税后利润中有一部分(约15%)需要就地缴入中央金库,然后再由财政部划拨给国家烟草专卖局。[详细]
烟草商业利润(卖烟)是工业利润(产烟)的1.6倍
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08年,湖南卷烟工业利润40亿元,商业利润是48亿元左右;全国烟草商业利润是工业利润的1.6倍,烟草在销售环节比工业生产环节的利润高得多。据烟草经济分析师徐云波分析,烟厂的税利中近3/4都是税金,而烟草公司则超过3/4是利润。在税收环节,不仅征税的大头在生产的一方,烟草公司还有着比烟厂更丰厚的毛利。有烟草业内部人士还透露,在烟草专营体制下,烟厂给烟草公司促销费、补点费、打假费等好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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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烟草行业都被定义为“暴利行业”。要完整地还原烟草的利益链并不容易,这里我们只展现了部分相对明显的利益关系,而在整个产业链中,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巨额的利润。虽然人们熟知香烟危害健康,但与这一“原罪”相比,暴利的诱惑依然让人难以拒绝——烟草经济就如同国民经济中的香烟,中国要“戒掉”烟草经济并非易事。
有些偏颇。烟厂交税多,但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地位比烟草高很多;烟草商业企业交税相对少,但剩下的也全都是国家的,也不能自己用的。
这些网上复制的资料不足挂齿。我只知道烟草带动了种植业,运输业,包装印刷业,进出口业务,零售业,最后的行业就是医疗卫生系统和丧葬殡仪业,烟花爆竹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