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先租店面。
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经营场所,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1、目前,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摊贩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其他在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2、现在,从事小吃经营活动的,需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再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你的健康证,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后从事经营。按照目前国家政策,办理营业执照是免收注册登记费的。
3、根据国务院前置变后置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和《食品安全法》(2015)的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食品安全法》(2015)生效以后,从事小吃经营活动的,是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再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当然是先找门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