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如果一方诉讼离婚,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所以,不离婚是暂时的,不离婚违反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老公起诉离婚,并且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了,已经具备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如果你不想离婚,你应当在法庭上出具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
不知道您的孩子多大,如果不超过3岁,法院是不支持男方的离婚请求的,这是为了保护婴幼儿。
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分居超过三年,法院可以判决因感情破裂而支持对方的离婚请求。但是必须拿出证据。所以如果你不想离婚,可以保留夫妻正常生活的证据。
离婚对孩子影响比较大,如果您的孩子未超过18岁,建议您维持表面婚姻,待孩子长大成人之后,再考虑离婚。
起诉判离仅两者情况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一者,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通过调协;再者,就是其中一方对婚姻的背叛!
如果这两项都不存在,已经不能当当凭着分离两年就得到法律的判定的……
总之,上方的两者您看,是否符合?
如果,都不存在的话,您就不用太过担心的!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般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都会以“劝和不劝离”这种方式处理,他们会判断你们是否有感情或者感情破裂,第一审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法院认为你们还有和好的可能的话,一般会判决不离婚。但是分居满两年是判断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可能会判决离婚。
从情感角度来分析:作为一个女人,如果男人希望离婚,已经不想在一起过了,强留着只能徒增烦恼,痛苦的更多的是女人,何不让他走,保留最后一点自尊。女人一定要活出自我,不要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
自己活好了,让他后悔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