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推出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一项 子女教育
从3岁起的学前班到博士,一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抵扣1000元也就是每年一万二的抵扣额度,两个孩子额度翻倍。
子女教育的抵扣额度爸妈可以平分,也可以一人独享,但一年内只能变一次。
第二项 继续教育
纳税人本人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抵扣额度是每年4800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这部分扣除既可以由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能同时扣除。
如果接受的是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按每年3600元扣除。
第三项 大病医疗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医保管理系统内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一万五千元的医药费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按实际的金额扣除,最高不超过8万元。
这部分提醒大家,一定注意保存好付费的相关票据。
第四项 首套房贷
注意的是一定要是首套房才可以,偿还贷款期间,每年可抵扣一万二,也就是每个月可抵扣一千元。
如果是夫妻两人买房的,可以选择吧这个抵扣额度全给其中一个人。
第五项 租房的租金
在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有租房支出的可以抵扣。
抵扣金额和城市规模有关: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一百万的,每个月800元额度,一年就是九千六;
人口超过一百万的,每个月1100元额度,每年就是一万三千二;
省会、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城市,每个月1500元的额度,一年就是一万八。
这里要注意,租金抵扣和房贷抵扣是冲突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享受哦。
第六项 赡养老人
有60岁以上法定赡养人,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每年可以有两万四千元的抵扣额度,和养孩子不同,这个额度多个老人也不翻倍。
独生子女当然额度也独享,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和兄弟姐妹自行签订协议,约定分摊额度,但每个人的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每年一万二。
以北京市为例,假如员工小王为独生子女,儿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假设小王月工资为2万元,社保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应扣除2043+2400=4443元),个税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
每月应纳个税额=(20000-3500-4443)×25%-1005=2009.25元
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
每月应纳个税额=(20000-5000-4443)×10%-210=845.7元
同样工资下,个税减少了近58%,少交了一半多的个税。
在此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900元,则小助手1月份工资应缴纳的税款为:
(20000-5000-4443-4900)×3%=169.71元
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676元,税负水平又降低了79.93%。
工资超出5000的部分扣除后可以少纳税
专项扣除指的是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