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免费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
1、残疾人搭乘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轮船、渡船、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对残疾人给予方便和照顾;对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当准予免费携带;
2、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凡是盲人读物邮件,都应当免费寄递;
3、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一)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二)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一)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三)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一)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四)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五十条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二)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三)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