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在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取证据:

2024-11-27 1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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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第四十一条规定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回答2:

解答如下:
AB。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一)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所以AB当选,C项属于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D为人民法院不得调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