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气体药剂量怎么计算?

2025-03-20 14: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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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和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W——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kg);
C1——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
S——灭火剂过热蒸汽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m³/kg);
V——防护区的净容积(m³);
K——海拔高度修正系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取值。
2 灭火剂过热蒸气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T——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
3 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Wo——系统灭火剂储存量(kg);
△W1——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W2——管道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4 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按储存容器内引升管管口以下的容器容积量换算。
5 均衡管网和只含一个封闭空间的非均衡管网,其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均可不计。
防护区中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封闭空间的非均衡管网,其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按各支管与最短支管之间长度差值的容积量计算。

回答2:

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 3.3.14 -1)
  式中 W ——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 kg );
  C 1 ——灭 火 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 % );
  S ——灭 火 剂 过热蒸气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 (m3/kg) ;
  V ——防护区净容积(m3) ;
  K ——海拔高度修正系数,可按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