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有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 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成员选举产生,各地区有分配名额,和常任理事国的区别就是有任期限制,对安理会决议有投赞成、弃权和反对票的权力,但是没有常任理事国所拥有的否决权。 只要一个常任理事国使用否决权,那么安理会的这个决议就不能通过。不要以为非常任理事国的投票就没用,安理会的决议需要9票赞成才能通过,所以就算没有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但是如果没达到9票赞成也不能通过决议
区别如下:
常任理事国是常任的,不通过选举的,国家是固定的美、俄(原为苏联)、法、英、中五国,而且拥有一票否决权。
而非常任理事国,10个,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2个、非洲3个、拉美2个、东欧1个、西欧及其他国家2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每年更换5个。通过选举产生。没有一票否则权。
每个非常任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 常任理事国美、中、俄、英、法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 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